贵州铜仁地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2014年生态移民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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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年生态移民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工作办公室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铜******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商 务 分总 分**.**分 项目经理冉志华 报 价********.**元 第二中标候******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商 务 分总 分**.**分 项目经理旷永兵 报 价********.** 元 第三中标******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商 务 分总 分**.**分 项目经理李进榜 报 价********.**元 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