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至东清公路红石至夹皮沟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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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至东清公路红石至夹皮沟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春至东清公路红石至夹皮沟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号)和《关于长春至东清公路红石至夹皮沟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桦甸市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补贴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吉林省桦甸市。*.* 建设规模:长春至东清公路红石至夹皮沟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全长**.***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标段:JA**标段。招标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等。*.*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其中应于****年**月**日前完成限速、限重标志工程、约**公里的标线工程和约**公里护栏工程的施工和安装。*.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年*月*日之后应累计完成过**公里已颁发交工验收证书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一合同项目内应至少包括护栏、标志、标线*项工程中的*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 对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的,不能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制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投标人应于当日**:**至**:**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桦甸市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地  址:桦甸市渤海大街客运站办公大楼邮政编码:******联 系 人:尹崇山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号邮政编码:******联 系 人:冯坤、王娜、赵桂荣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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