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4-SH381-2014年胡里山炮台景区保洁服务项目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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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公开招标-****-SH***-****年胡里山炮台景区保洁服务项目通知二 代理机构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号富兴大厦B栋**楼 邮 编: ****** 电话/传真: ****-*******/******* 更正事项、内容:致各潜在投标人:经采购人确认,我司代理招标的****-SH***“****年胡里山炮台景区保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条“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更改如下:*、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等级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物日常清洁养护施工甲级资质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李小姐 电 话:****-******* 传 真:****-******* 更正日期:****-**-** **:**:** 原公告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SH***-****年胡里山炮台..]首次公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