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计服务采购项目(CZ2014-0356)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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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计服务采购项目(CZ****-****)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CZ****-****。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确定*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广州市**家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限:合同签订后的*个月内需进场并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 七、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评标室。(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赖萍、张炳华、顾锦芬、陈伟、曹赫男。八、中标信息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一)中标供应商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号利通广场规划设计楼层**楼。(三)中标金额:***,***.**元;中标服务费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款项来源:CZ****-****。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网址:http://***.******.***.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彭伟 联系电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