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鸣凤城区迎宾大道亮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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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受远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鸣凤城区迎宾大道亮化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鸣凤城区迎宾大道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谨兴招字【****】***   三、采购内容:LED星星灯、室外敷设电缆线灯   *.*项目概况:鸣凤城区迎宾大道亮化工程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B、供应商必须执有经工商、税务、建设等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C、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注册证,且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供应商;   D、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五、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第**条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在******远安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元/套。   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柒仟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询价申请人在****年*月**日下午*时**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日内退还。   *.*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询价申请人须将竞争性谈判保证******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 户 行:******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咨询电话:****--*******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 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号   联系人:刘秀华 联系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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