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诸永高速ETC车辆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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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诸永高速ETC车辆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对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本项目内容主要是诸永高速公路诸暨北、陈宅(诸暨境)、马宅(东阳境)、磐安、枫林(永嘉境)区段主线*处ETC车辆路径识别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龙门架施工、系统调试、检测(第三方)、并网测试、质保期内缺陷修复等。工期**个日历天,试运行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分项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近*年内(****年至今)国内高速公路的ETC工程业绩或路径识别系统工程业绩;*、注册资金****万元以上,且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年*月 ** 日*:**时起至 **** 年*月** 日**:**时前(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纸装订成册,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号D座**楼,洽购招标文件:(*)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程资质证书;(*) 近*年内国内高速公路ETC工程业绩或路径识别系统工程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等业绩证明文件;(*) 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招标文件洽购款,可现金缴纳也可电汇至招标人账户。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一份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送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年*月 ** 日*:**时,请在该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送交至招标人地址,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人定于****年*月 ** 日**:**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村******(诸永高速歌山出口)开标(地址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年*月 ** 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人,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洽购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账 号:*******************招标人:******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号D座**楼 联系人:方瑛 电 话:****-******** 传 真:****-******************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