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141医院新建项目医用专项工程(二)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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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医院新建项目医用专项工程(二)招标单位: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第七项“资格要求”内容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万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涵盖有净化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类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个以上,项目金额****万元以上;***、投标单位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带“*”的项目为不可偏离项,是投标企业报名必须具备的条件,第*项“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不作为报名条件;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