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临时用电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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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日照市城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临时用电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一、采购人单位名称:日照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联 系 人:张玲联系地址:日照市枣庄路***号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号国际大厦A座**楼****室(******)联 系 人:杜以娟 仲秀霞 吕红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zb_duyijuan@***.com开户银行:******日照新区分理处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三、项目说明项目名称: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临时用电项目编号:WT-RZCG****-****项目内容:日照市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临时用电电气设备供货安装及所需供电线路、电力电缆及辅材的供货安装等总包内容;临时用电工程应满足日照供电部门的要求并负责办理用电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详细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项目预算: **.**** 万元;项目工期: **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所具备的施工安装资质及生产资质同时予以认可;开标当日,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项目要求的生产及安装资质证书,否则,对其投标报价资格不予认可。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节假日除外)。*.地点:日照市泰安路***号国际大厦A座**楼****室。*.售价:***元/套(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七、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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