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灵洞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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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兰溪市灵洞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洞源行政村、甘露源行政村(碧霞宫自然村、崔家自然村、青石桥头自然村)、方村行政村(方村自然村、上沈村自然村)、方下店行政村、杨青桥行政村(赶山自然村、河里自然村、石关自然村、杨青桥自然村)等*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厌氧池、生态湿地、格栅井等,工程造价约***万元。二、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且班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持有“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交纳清单)。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号七楼)。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从业人员的“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社保交纳清单。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联系人:汪先生 童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 ***********(******) ****-********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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