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项目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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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市政园林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项目”进行抽签公告,根据定点服务协议有关约定或规定,请庐阳区政府采购监督员及区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库内市政工程类单位到现场监督。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编号:****LYGB****、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项目*、项目内容及需求:中签单位须按照业主单位要求,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完成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等,具体需求详见附件。*、项目概算:**万元*、库类别:市政工程二、抽签时间及地点*、抽签时间:****年*月**日**:***、抽签地点:合肥市濉溪路***号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楼***号开标室。三、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濉溪路***号庐阳区政府办公楼***室本项目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传真:****-********。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四、其它本项目信息以公告形式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项目需求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和含山路人行天桥设施养护工程项目需求*、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具有进肥备案登记证;*、工程投资总额:**.*万元。*、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质保期:一年。*、项目部人员要求:市政桥梁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人。*、施工内容及要求:对宿州路、含山路人形天桥等存在病害的桥梁进行维修。(详见施工图纸)(*)、中标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通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备案。(*)、中标单位所用主材技术标准应达到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且经过业主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业主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重新更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人员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施工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定点存放,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单位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与业主无关。(*)、合同签订后*日内所配备人员应到岗到位,并携带身份证来业主单位报到,驻合肥市直至项目结束。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交由业主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验收备案审计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审计价的**%,余款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日内向业主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凡涉及到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含发包人委托见证取样检测费用)**、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进度等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对原设计工程量进行调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由承包人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工程地点都处于城市闹市区,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文明围挡要求极其严格,承包人需充分考虑相关措施费用。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各种管、杆线安全运营,确保沿线居民出行方便,确保周边水系畅通等,尽最大努力将施工给群众带来的干扰降至最低限度,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文明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处罚措施:(*)、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配备投标文件承诺相关技术人员或人员未到位的,项目负责人未到位的罚款****元人民币/天、其他技术人员未到位的罚款****元人民币/天。五日内仍未配齐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函告招标中心计入不良记录。(*)、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日报告业主,并经业主同意方可,更换后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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