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三标段(学术交流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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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GC*******.招标条件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三标段(学术交流中心)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社会(****)***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科学院和宁波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镇海区中官西路****号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内部(西南角)。*.*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招标范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三标段(学术交流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 元。*.*工期要求:配合总包单位施工、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单位力争甬江杯)。*.*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施工 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接的任务量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年*月*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段工联系电话: ****-******** 传真:****-********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