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开发区等六单位办公用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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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等六单位办公用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各投标人:现就“开发区等六单位办公用房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南采货(书)[****]第***号)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整时。*、第二章设备清单中所有涉及噪音的指标取消,不参与评分,但投标人实际安装后噪音大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招标人将进行组织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设备清单中第**-**项中高送风量上下浮动**%(保留两位小数)范围内为符合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