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永昌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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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兰溪市永昌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二期)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永昌街道**个村的污水处理终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厌氧池、生态湿地、格栅井等。Ⅰ标:钱村、后胡、朱排、旧宅、清风亭、新桥、下方、竹林、社峰、水楼**个村,工程造价约***万元。Ⅱ标:下孟塘、夏李、溪童、兰塘张、胡思、姜坞底、井头童、桥头、项村、樟三**个村,工程造价约***万元。二、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企业,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交纳清单)。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号七楼)。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从业人员的“沼气生产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社保交纳清单。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六、允许报名单位参与多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联 系 人:何女士 叶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 ***********(******) ****-********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兰溪******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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