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阜沙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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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中******受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的中山市阜沙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项目(项目编号:WD******ZSCG***G),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本项目的投标上限价修改为:第一部分:前端监控点****.**元/月/点;第二部分:监控中心建设*******.**元;*、原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分表”去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的评分,详见本澄清通知附件—招标文件(新)中相关内容。本澄清通知共*页,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澄清通知附件—招标文件(新)为准,附件可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cn/cgzx/)。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 电话:****-******** 联系人:钟先生中**********年*月**日 …………………………………………………………………………………………已收悉澄清通知文件共*页,我单位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此澄清通知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与投标。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