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关于陕县人民检察院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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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 受陕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人民检察院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 招标单位:陕县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编号:SZ-****-*** 三、招标内容: 该工程包括荣誉室、图书室、活动室安装轻钢龙骨吊顶,荣誉室旋转墙面、塑胶地板铺装,活动室隔墙、墙面等装饰。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 期:**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 ****年*月**日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 、提交报名材料,复审报名资格; * 、通过资格复审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 、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 、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兑换收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②省外进豫企业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建〔**** 〕** 号) ); ③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④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⑤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且存款额不少于**万(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⑥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