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1标段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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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标段项目(采购编号:ZHWZ****-***FW)举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标段项目。 *. 项目内容: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标段一项(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可直接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第*页设备列表要求提供授权书的,如投标人非相应设备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如是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说明:投标文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如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是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还须出具生产厂家对该国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印章)。授权书如非中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关系的;*)、存在管理关系的。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袁明聪联系电话:****-******* 传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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