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高桥镇黄安吉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咸安区高桥镇刘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咸安区高桥镇黄安吉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为咸安区高桥镇刘铮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内容为:新建沟、渠、路、涵闸、机泵站、防护林、土地平整等项目。建设地点为咸安区,计划工期*个月。*.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内(****年*月至****年*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参加其中*个标段报名,报名时请注明所投标段。*.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年*月**日-*月**日,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材料到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与五大员中安全员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拟派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职称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近三年内(****年*月至****年*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年、****年、****年)(*)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地址。*.*报名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还需与招标人现场签订《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后,方可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将以上材料复印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上资格原件审查。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要成为咸安区招标办的网络会员,网络会员表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满足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按以下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投标申请无效。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为人民币拾伍万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拾万元,到帐以银行确认凭证,并经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收款人全称: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咸安区工行营业部;帐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地点: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人:钱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地 址:金泉湾小区A*栋禄神酒店后联 系 人:邓先生电 话:****-*******传 真:****-*******电 子 邮 件:mail@cnztb.net网 址:***.******.***年*月**日附件: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咸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参与“咸安区高桥镇黄安吉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 “咸安区高桥镇刘铮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坚决不转借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从重处罚。 如果工程中标我们将依照自身的力量按期完成合同内的工程内容,绝不对外转包和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进场后,在工程施工期间,决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如我方违约,愿接受按合同总价**%的违约处罚。(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意见: 招标人(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