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黄浦江两岸公共环境建设标准评估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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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联合******受委托,对黄浦江两岸公共环境建设标准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供应商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黄浦江两岸公共环境建设标准评估*、项目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无)*、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在本市目前已经建成运行的滨江开放空间典型案例分析、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相似性的滨江开发空间规划、设计、建设案例分析基础上,对****版标准相关条款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提出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公共空间与景观、环境保护、绿地建设、防汛、公共旅游码头等重点领域规划、设计、建设相应条款的修改建议,对****版标准中未及的、需要下阶段滨江公共环境建设引起重视的其他事项提出建议,为下一步修订标准打好基础,创造条件。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型城市、世界级滨水公共开放空间要求,根据黄浦江两岸地区总体规划,确保建设质量,创造生态环境良好并具有活力的滨江公共空间。按照“百年大计、世纪精品”要求,黄浦江两岸公共环境建设标准应体现滨江公共环境建设的创新,适应黄浦江两岸地区开发的实际情况,指导建设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对****版标准相关条款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提出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公共空间与景观、环境保护、绿地建设、防汛、公共旅游码头等重点领域规划、设计、建设相应条款的修改建议,对****版标准中未及的、需要下阶段滨江公共环境建设引起重视的其他事项提出建议。*、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号*、交付日期:****年底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课题组负责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南路****号江天大厦**楼*、谈判地点:浦东南路****号江天大厦**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招标文件费***元,报名后交至浦东南路****号江天大厦**楼。八、联系方式采购人: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联合****** 地址: 大沽路***号 地址: 浦东南路****号**楼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赵炅 联系人: 陆霞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