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塑料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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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现就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ZJOB****-FW***-ZFCG****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内容推荐期限项目要求*塑料玻璃钢化粪池 ****年**月至****年**月**日止兰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采用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 确定*家玻璃钢化粪池供应商。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备相应制造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经销商(代理商)谢绝参加;(*)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如中标后需在兰溪设常驻的售后服务网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生产招标文件《玻璃钢化粪池基价表》中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厂家谢绝参与投标。(*)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生产厂家(以公告发布之日前为有效,外币以报名当日中国银行的挂牌汇率折算)。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 下午:**:**-**:**地点:******(金华市永康街***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室)、兰溪市丹溪大道***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楼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的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收款人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帐号:**** **** **** ****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银行兰溪支行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号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号八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八、其他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九、质疑及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异,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标书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楼 影联系电话:****-******** 十、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兰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代理公司:****** 联系人:邵女士、钟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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