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鹤壁市淇滨区对泰山路进行沥青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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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SGZB—****-***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对泰山路进行沥青铺设工程项目 发包范围:- 发包方式:- 结构形式:- 中标人:- 项目经理:- 中标造价:- 质量标准:- 中标工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中标简介:由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建设的鹤壁市淇滨区对泰山路进行沥青铺设工程项目 ,按照法定程序,于 **** 年 *月 ** 日,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市交易中心一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分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合格 **天 张成林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刘新芳 岳邦燕 王双双 赵成只 李志良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合格 **天 张风民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李海方 孙民达 孙宾宾 赵斌 孙燕青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合格 **天 王国民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安超杰 袁松领 蔡利华 李树平 徐梦丽其它有关管理人员公示期: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