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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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二、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地址为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三路**号,成交价为:¥****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伍万元整) 。 三、成交结果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上网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或******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按规定在期限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质疑人、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限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查经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质疑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电话:****-******* ****** 电话:****-******* 五、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管科 电话:****-******* ****年*月**日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成 交 通 知 书 项目名称: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制 成 交 通 知 书 ******: ******受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的委托,就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内容为本采购项目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即十堰市镜潭路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成交金额为¥****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伍万元整),工期为 ***日历天,质量目标为 市优 ,项目经理为 程福洪 。 请贵单位接到次通知书后在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