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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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TC****A*C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项目采取BT模式,投标方全额投资,政府分*年回购,具体回购方式、额度由财政、审计部门经过核定后确定,并签订具体回购协议。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的财务报表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状况承诺函。 *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有*项同类或类似的业绩。 *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或类似的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时间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号英湖商务港**栋***室)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 标 时 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长春市景阳大路***********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