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灌阳县观音阁乡、新圩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及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重)(招标备案编号:BGZG-2014-14)招标控制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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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广西公信******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元,其他*****.** 元),税金*****.** 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元,其他*****.**元),税金*****.**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灌阳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招标管理机构:灌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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