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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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GC****** *.招标条件 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海曙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标段划分数量:*个标段。 允许申请的标段数:*个标段。 本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地面铺装、景观绿化及排水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当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不含资格审查日),评审时仍保持审核通过状态]。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申请人的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年*月*日至今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宁波******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号涌金物流大厦*楼 联 系 人:朱张杰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