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芝山南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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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芝山南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答疑纪要致各投标人: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增加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号》及漳建易[****]**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漳州市******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年*月*日标题:芝山南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公布 时间:****-**-** 内容:芝山南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公布致:各投标单位本工程预算审价为******.**元,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招标[****]**号文)中第十五条的规定:招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l一下浮幅度)+不可竞争费用。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工程下浮幅度为*%,经计算招标最高限价为******.**元(大写:柒拾叁万壹仟玖佰贰拾玖元壹角捌分)。计算公式如下:(***.******.***)*(*-*%)+*****.**=******.**元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之一低于招标人公布的预算造价相应金额的否决其投标。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元)文明施工(元)临时设施(元)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元)合计(元)土建单位工程***.******.***.***.******.***招标人:漳州市******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