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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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ZGCG[****]***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受秭归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ZGCG[****]***三、采购内容:*.*项目概况: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位于秭归县城出口一级路段。改造范围:平湖大道西段阳光家园与平湖五路交汇处,西楚路与长宁大道交汇处。两侧共约***个门店及招牌,其总长度约***米。*.* 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 工期:**日历天。*.* 工程范围:详见采购需求。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A、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招牌设计、制作、安装等;B、供应商须具有****年*月*日至今两个及以上的户外广告牌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C、供应商在职人员在**人以上;D、供应商在湖北省境内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不遵守城管部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谈判,已参与谈判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响应文件。E、供应商若有委托代理人,则委托代理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六、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各供应商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份)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年*月**日下午**时**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开户行:******秭归支行(行号:************)户 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咨询电话:****—*******款项到帐后,各供应商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时**分。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十、 联系方式采购人:秭归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号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号联系人:周俊峰 联系人:卢 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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