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财政局“金财工程”“财政E财综合管理系统(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 (一)采购人:海丰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财工程”“财政E财综合管理系统(一体化)” 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二、 采购项目说明:*.集中支付及公务卡升级:含指标、拨款、财务、清算系统升级到一体化,一体化门户部署及公务卡系统升级; *.动态监控升级:实现国库资金的实时监控; *.银行接口升级:接口系统升级; *.综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大财政的预算编制。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自****年海丰县财政局“金财工程”实施以来,一直使用省财政厅统一招标的北 京市******的软件系统及日常维护。现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鉴于目前系统版本过低,急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拟由北京市******负责此次升级,能保证升级前后财政数据的保障和财政业务的无缝衔接。如果采用其他软件,将会对数据移植带来巨大成本,并且可能导致历史数据不稳定甚至不可用的风险,******对我局的业务有较深入的了解,可以使升级后的系统能够满足我局的管理需要,并实现系统升级的安全、稳定、保障数据和业务一致性。 四、 拟定供应商:北京市******五、 供应商登记时间:公示期间每日上午*:**-**:**,下午**:**-**:**.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自****年海丰县财政局“金财工程”实施以来,一直使用省财政厅统一招标的北京市******的软件系统及日常维护。系统运行稳定、操作简单,为确保升级前后财政数据的保障和财政业务的无缝衔接,并实现系统升级的安全、稳定、保障数据和业务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由北京市******负责软件升级改造。 参加论证意见专业人员: 柯海岸 海丰财政局国库股 股长 施建明 海丰财政局预算股 股长 陈灵光 海丰财政局信息中心 办事员 七、 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 采购人:海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 ****-******* 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其他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海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