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照相机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A-1143)终止谈判公告采购计划编号:201407906113022A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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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照相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照相机项目*.项目编号:TGPC-****-A-****二、项目内容:照相机,采购预算**,***元三、谈判日期:****年*月**日四、终止谈判原因:所有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由于不构成竞争,终止谈判五、谈判小组成员和监督员名单*. 谈判小组名单:胡连弟、门胜东、李国新(采购人代表)*.监督员名单:李志华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星*.联系电话:***-********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采购人地址:滨海新区第一大街**号msd-c*大厦**层*.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国新,***-********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cn九、质疑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