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G210桐梓新站至楚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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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的“G***桐梓新站至楚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于****年*月**日**时**分在华春建设******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小组)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综合评分。第一合同段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金******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河南******为第三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第二合同段 推荐:江西******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河南******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为第三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第三合同段 推荐:遵义公路工程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为第三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 ********.**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电话:****-*******、****-*******特此公示。招 标 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