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威宁县2014年黑土河乡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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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威宁县****年黑土河乡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建设单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事业局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威宁彝族回族苗******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商务分 **.** 报价分 **.**总分 **.**报价*******.**项目经理安体伟类似业绩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水泥厂修建工程等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商务分 **.* 报价分 **.**总分 **.**报 价*******.**项目经理刘来忠类似业绩纳雍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等第三中标候选人威宁彝族回族苗******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商务分 *.** 报价分 **.**总分**.**报 价 *******.**项目经理杨建国类似业绩威宁县宏盛包装厂办公大楼修建工程等公 示 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