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莱芜一路和伏龙路部分楼院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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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公告号:****-***g项目名称:莱芜一路和伏龙路部分楼院整治工程工程地点:莱芜一路**号、**号、**号甲、**号、**号、**号、**号、**号、**号,伏龙路*号、**号、**号、**号甲、**号、**号、**号、**号、**号、**号、**号甲、**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招标工程类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工程造价:***万元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计划文号:南发改[****]**号规划许可证编号:青规南外环字[****]**号建设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联系人:王 冠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道办事处招标单位联系人:王 冠招标单位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裴 龙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全市项目统一编码:*********************E******房地产产权人:/房地产产权证证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芜一路和伏龙路的**个楼院、**栋建筑整治工程,工程造价***万元。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屋顶、公共部位及庭院、围墙等进行维修、硬化和市政下水管线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资格预审报名要求--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号,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凭证到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九 、其他*、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咨询电话: ****-********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