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14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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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春市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长春市公司****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H-****FZB****.*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计算机;第二标段:笔记本、PAD;第三标段:打印机。*.*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项计算机质量标准的各项合格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年);*.*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第一、二标段需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针对本项目具有原厂厂商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企业;第三标段需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企业;*.*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税务局开具)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开具)的良好记录证明(****-****年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第一、二标段另需提供原厂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层进行报名并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元,第三标段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 ** 分,******长春市公司六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万元。*.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层联 系 人:许先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