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关于南通市崇川区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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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项目,根据用户单位实际需求须在原财务集中管理系统(部门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监管系统和基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升级改造。拟定供应商为原系统服务单位南通华邦******。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金晖联系电话****—********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则进入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程序。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对以下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南通华邦******对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DY******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谈判时需携带的材料 *、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签订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实施计划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详细的报价依据(产品样本、成功案例等)和报价(含清单)(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万元。请在谈判前按转帐支票形式提交。 *、未按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不具备谈判资格。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谈判开始后撤回其谈判文件的。 (*)成交后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谈判保证金待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七、谈判原则 供应商参加谈判时,不按本邀请函第五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谈判小组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谈判小组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最终报价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八、发出成交通知书 崇川区财政局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 成交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供应商、区财政局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验收与付款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并按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货款。 十一、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