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抚州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摇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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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工程经抚发改投资字[****]**号批准立项,按《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发[****]*号)文件和《抚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及退库、摇号抽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摇号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为:结合我市现有绿地条件以及****年修编的《抚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名人雕塑园、凤岗河、梦湖公园等区域内的绿道工程建设。合理设置绿道驿站,并以驿站为核心,完善自行车和人行通道,建设方便群众的浏览设施服务点、管理设施服务点,配备环卫、安保、公厕、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同时,按要求沿线设置信息、指路、规章、警示、安全和教育等各类标志。总投资额约为****万元,分二个标段实施,本次摇号为第一标段,投资额约为****万元。二、招标代理委托工作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等工作,招标代理费用按抚建发〔****〕*号文件执行、并按如下时点支付招标代理事项完毕,并上交备案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款;三、参加摇号条件: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规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已承诺响应本招标公告内容、已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四、参加摇号人可持摇号承诺及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如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运行可不提供、不参加开标会);于****年*月**日**时至**时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进行登记,并于****年*月**日**时在登记处参加公开摇号;五、摇号抽取委托我单位刘炜同志操作、产生中选人一名和候补中选人一名,邀请抚州市建设局招投标监管部门派员见证;六、摇号结束后*个工作日之内,中选人须草拟招标代理合同与我方沟通并签证合同,否则我方将通知候补中选人签订,派入本项目从业人员需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信息库;七、签证合同后由中选人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发生争执请招标监管部门协调。摇号招标联系人:刘炜 联系电话:***********摇号招标单位(签章):摇号招标单位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