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城关镇第二中学、芒场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KLHCG21042056)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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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城关镇第二中学、芒场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编目编号:KLHCG********二、投资规模:约***万元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五、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联系人:王远东 联系电话:****-*******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七、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伍佰壹拾万零壹仟零壹元柒角贰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苏建柏 注册编号: 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金额:伍佰零柒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捌角贰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韦绍伦 注册编号: 桂************。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丹县******报价金额:伍佰壹拾贰万贰仟玖佰柒拾肆元零肆分(¥*,***,***.**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注册建造师:罗军 注册编号:桂************。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南丹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