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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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公告******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洛宁县农村义务教育部分 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开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 采购编号:GJLY-****-***二、 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三、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评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楼会议室四、中标人结果如下: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第二中标候选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第二中标候选人: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第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第二中标候选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至学生放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招标代理:******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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