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浙江省高速公路ETC车辆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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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GC******浙江省高速公路ETC车辆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一期),本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以浙公路[****]** 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的招标人宁******(下称招标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宁波科信******(下称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设*个合同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主线已设置的*处MTC路侧标识站(分别位于K*+***(姜山-宁波东)宁波东方向、K**+***(宁波东-五乡)北仑方向、K**+***(育王)北仑方向附近)同一收费断面建设*处ETC车辆路径识别路侧标识站,并改造现有MTC路侧标识站和姜山、宁波东、北仑、育王*个收费站ETC车道串口通讯协议为以太网协议,安装标识站控制软件和升级相应的MTC和ETC车道应用软件。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强制性资格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办理交易证,咨询电话:****-********)、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万元的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下述账户上(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名称: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新天地分理处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管理规定(试行)》(甬监〔****〕*号)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规章制度”);(*)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或招标公告),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如:**GC******保证金)。*、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地址: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号联系人:周全电话:****-********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地址:宁波市江南路***号**国际大厦A座**楼电话:****-******** ,***********传真:****-******** 联系人:毛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