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山洪灾害防治补充完善项目通讯和光纤占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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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咸安区水利局采购申报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咸安区政府采购办拟定对该项目审批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采购人提出该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告。一、采购项目内容(预算情况)说明:****年度,省防办将咸安区列入了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县市区之一,并完成第一期建设。主要完成了:县级预警预测系统平台、自动水位站、自动雨量站、视频会议等建设任务。****年度此次实施的建设任务属第二期建设,是对前期项目中存在的不足进行补充和完善。项目主采购内容*、户外水位站、雨量站、图像站等通信,预算情况**万元;*、防汛会商和通讯及光纤占用,预算情况**万元。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具体情况,由于前期项目中户外水位站、雨量站、图像站等通信供应商属于全省统一招标,******,防汛会商供应商采购方式与前面相同,******,为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建设和后期售后服务的完整性、统一性、兼容性。建议区政府采购办将通信费用和防汛会商光纤费用两部份******和电信公司实施。三、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拟定供应商的名称:*、户外水位站、雨量站、图像******;*、******拟定供应商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城区内。四、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的工作时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关咸安区政府采购办。五、联系方式: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咸安区水利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先生电话/传真:***********咸安区政府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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