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招标公告:CZYZC(2014)第115号: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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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CZYZC(****)第***号: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附件一.doc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州财政局的委托,对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采购项目的名称: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CZYZC(****)第***号委托代理编号: ****-***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产品检测报告,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招标文件获取:*)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补遗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相关媒介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年**月**日下午**时**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号)二楼第三开标厅。*)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业务联系电话: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电话: ****-******* ****-*******传真: ****-*******采购单位技术咨询:耿少虎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招标文件:CZYZC(****)第***号根据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一、有关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工程项目:楚雄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发射天线及主馈电缆工程项目;三、参加投标的企业请认真制作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有以下资料和内容;*、投标总报价表(报价须包含工程工时、材料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承诺书;*、提供主要材料的产地、厂家(主材选用说明表);*、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产品检测报告,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本次项目施工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台站情况各异,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不可预见情况,组织好技术实施方案,承担完善项目建设时的优化和完整性,承担系统场强覆盖收测,范围是全州所要求覆盖的地方,并提供补点的技术方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诚信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须提供近三年来的类似业绩清单(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四、投标人须知:*、请参加投标的企业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技术方案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本项目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天前将壹万元******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开标前*个工作日内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窗口刑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帐 号:******************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帐 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有息退还。*)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投标报价中须包含工程工时、材料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标价可二次报价。六、中标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七、签订合同由中标方与业主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八、付款:不付预付款,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总价款的**%,余额*%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九、投标商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十、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十一、评标和定标*、开标: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组织竞争性谈判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上监督人员现场查验投标方人员身份;*)宣布被接受的投标商;*、评标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范围,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定标: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本次招标过程由楚雄州监察局、州财政局进行监督。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