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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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征求意见公告系统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公告类型征求意见公告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到 ****-**-** **:**采 购 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包个数*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 投标人为具有办公家具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潜在供应商。 *、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或地税)。 *、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见附件。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其它内容****年*月**日至*月**日**:**时为本次询价采购资质条件和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示期。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询价项目和资质条件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或不明晰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在征求意见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校(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或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则视同认可本询价项目和资质条件;逾期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