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中路东侧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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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黑龙江中路东侧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青******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城阳区南部夏庄街道黑龙江中路与王沙路交叉路口北侧,分为一期和二期(本次工程为一期),中间隔一条规划市政道路。一期地块西邻黑龙江中路(城市主干道),隔黑龙江中路往西分别为罗圈涧村和山水嘉园小区;东邻王沙路;南侧距离黑龙江中路与王沙路交叉路口约***m;北侧为项目二期预留空地。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 m*,容积率*.*,绿地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m*(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m*,包括**栋高层建筑,含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网点、物业管理、会所等服务设施建筑总面积****.* m*),地下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楼,共**栋**~**层高层住宅,其中*#楼西单元*-**层为人才公寓,东单元*-**层为公共租赁房;*#楼,为*栋*层会所;沿街商铺(位于**#、**#楼北侧*~*层)以及配套物业、门卫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设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住房总计****户,规划居住人数****人。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拟于****年**月开工,****年**月交付使用,总建设周期共计约**个月。二、主要评价结论(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区域SO*、NO*小时浓度分别为*.***~*.***mg/m*、*.***~*.*** mg/m*,PM**日均浓度在*.***~*.*** mg/m*之间,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各污染物浓度均无超标现象,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各监测点位声环境均能够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的*a类和*类标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值的要求。(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扬尘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周围主要为空地和城市道路,施工期扬尘对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在各种有效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和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减小施工场地大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机械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场界围墙遮挡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昼间限值的要求。施工车辆运输所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路线,保持车辆完好,禁止鸣笛,可大大降低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专人定期负责清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将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外运至城管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对于废涂料、废油漆及其包装物,必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过程中由于清理地面、土石方挖掘等活动,使地表呈完全裸露状态,易造成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区域的水土流失。通过建设区内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住户厨房炊事废气、地下停车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厨房炊事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楼体侧墙各排风口排放。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包括机动车辆行驶噪声和配套设备噪声。小区车辆噪声采取设置路障减速慢行,严格区内行车的管理,严禁车辆区内鸣笛等控制措施,有效的减小噪声影响;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项目自身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营运期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中B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娄山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设施产生的商业垃圾,办公过程产生的办公垃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分类处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变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通过种植植被,美化周围景观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正效益。(*)项目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结论根据预测项目建成营运后,周边道路对项目的影响有限,且本项目住宅均采用中空隔音玻璃窗,不会对项目自身敏感建筑产生明显影响。*、环保措施评价结论本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可行,且已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并取得较好污染防治效果。本项目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带来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三、选址可行性本项目符合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场地条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市政给水、排水、电力管线已具备,燃气、供热有来源,区域配套设施齐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肯定态度,项目选址可行。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阳区总体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和声环境可以满足居住要求,在确保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得到落实和采纳的情况下,可控制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减少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可行。五、公众咨询途径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如下:(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青******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国道***号*、环评单位: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iuzhenlonge***@***.com*、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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