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局对“宝应县卫生局国产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BYZCG-*******)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扬******、扬州****** 被投诉人: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宝应县卫生局 二、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我局已于****年*月**日和*月**日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宝财购决字[****]*号、宝财购决字[****] *号)。 三、 处理结果 本局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实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决定驳回投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