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陵园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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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 ******受广州市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管理处的委托,对陵园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AG******-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AG******-C****-*。采购项目名称:陵园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城市规划)。服务期限:*年。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占地面积*****平方米,于****年由华侨捐资建成。园内有凯旋门、先烈纪念碑、英列题名碑、抗日亭、将士墓、战士墓、先烈纪念馆等七处纪念建筑物。整座陵园建筑规模宏伟,主要建筑均用花岗石砌成,是一座富有古罗马建筑风格的陵园。现对其采用总费用包干价(包括专家论证费和各种差旅费)进行整体规划。六、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调查和准确评估十九路军陵园的价值和特色;整合十九路军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完整的保护框架和体系,提出保护的原则、目标和内容;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确定保护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提出管理与实施建议,编制保护规划,规划通过审批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资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境内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资质;*、投标人委派的采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编制过不少于*处当地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广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附件*)。*、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楼。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曼屏采购人联系人: 刘思泉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楼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号邮编:******邮编:******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帐号: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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