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号)以及省人社厅、总工会、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我区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 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重点整治内容 *、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帐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行为; *、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表》。对存在违规项目或行为的,还必须相应填写《单位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明细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明细表》。对存在的违规项目或行为,各单位还必须做出逐项说明及初步整改计划,形成书面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于*月**日下午下班前一并报送至区公务员局公管考培股(联系人:杨菊珍,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 *.福建省深入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专项整治自查表 *.单位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明细表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明细表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