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平阳浦村里夏新散居户生活污水截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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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委托,于 **** 年 * 月 ** 日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对 平阳浦村里夏新散居户生活污水截流工程 组织 公开 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名次投标人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得分*******王高峰*******元/*******王宇迪*******元/*******戚东飞*******元/公示期限自:**** 年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招办。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朝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莹颖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科长普陀区审招办监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端亮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