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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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位于永春县东平镇、桃城镇轻工基地北区,为推进永春县轻工基地特色食品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永春县东平镇、桃城镇轻工基地北区,总用地*.****** km*(约****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个地块(总面积为****亩)的场地平整,轻工北路、东二路、平一南路、平一北路和支八路等*条园区道路(总长*.******km)的建设以及园区给排水工程、通电和通信工程的建设等。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水污染源:施工机械、车辆跑、滴、漏产生的污水;露天机械、建筑材料、废弃物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污水;洗车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大气污染源: 土方挖掘装卸过程产生扬尘; 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的 SO* 、NOx、CO、烃类等污染物。(*)噪声振动污染源:施工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等与设备安装产生的机械施工噪声;各类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建过程中产生的渣土。项目现已完成施工,以上影响已基本消除。* 、营运期环境影响营运期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车辆噪声、行驶车辆内乘车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等。(*)大气污染源:道路清扫时产生的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扬尘及汽车尾气;(*)噪声污染源:车辆行驶噪声;(*) 固体废弃物: 行驶车辆内乘车人员及行人带来的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水污染源:路面雨污径流。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应加强管理,杜绝尾气超标车辆上路;两侧设有绿化带,经植物吸收后运营汽车尾气不会沿线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道路两边都进行了景观绿化。因此,运营期噪声不会对沿线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水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产生的水污染主要路面径流,其污染物成分简单,浓度低。经路面排水工程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放市政雨水管网。(*)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均由环卫每天清扫后运往垃圾场进行处理。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永春县总体规划。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加快永春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现状有着积极的作用。 因此,评价认为,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是可行的。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永春县轻工******通讯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济川村工业区万家美旁联 系 人:潘先生联系电话:***********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福建******通讯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号北京金山*号楼一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传真:****-********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 ** 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