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填土工程一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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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 项目名称珠海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填土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地址珠海市保税区建设单位******单位性质团体组织、企业联系人邢志惠联系电话****-*******招标内容规模珠海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填土工程范围为宝盛路以南,保税区西排洪渠东侧现状水泥路以东,摩天宇公司西侧现状临时路以西,南接马骝洲水道的区域(格力普洛斯地块、加华国际货柜码头地块、保税区中排洪渠除外),总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其中填方******.**立方米,利用土方***.*立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海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填土工程一标段施工,即A地块填土(以下简称“本工程”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填土方(现状地面到*.*m标高容积)、沉降补方、反压护道填土,道路红线范围内填至*.*米标高,地块范围内填至*.*米标高。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项目来源招标办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项目类别其它招标类别施工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最低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元报价上限**,***,***.**元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完成时间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合格项目分类现场交易投标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特级除外)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 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 *、投标人在珠海人民检察院办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时,需预留五个工作日给珠海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 *、为了让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有具体的实地了解,本项目要求必须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不发放《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式银行转帐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 发 放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号大金鹰大厦*楼价格:***.*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至 ****-**-** **:** 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人郭春燕联系电话****-*******、***********投诉受理部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