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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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分值设置”修改为:“总分***分:资信*分,商务投标报价**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分,企业纳税加分*分。”。二、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等级:总分为*分,非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的得*分;非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得*分。”修改为“企业资质等级:总分为*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的得*.*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得*分。”。三、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庆******浙江大兴******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