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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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公示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机关 撰写人: 韩智金 辽宁省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公示采购单位:辽宁省教育厅采购项目: 辽宁省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项目采购内容: 增值评价系统服务(服务周期三年)邀请采购供应商:大******单一来源理由:一是计划采购的“辽宁省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和竞争性谈判招标两种政府采购方式,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项目招标要求,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均废标。二是因所购增值评价系统服务均由单一具有知识产权并单独销售的供应商提供,采购增值评价系统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的第一条。所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监管单位: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玉;采购单位:辽宁省教育厅,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联系方式:***-********,联系人:孟志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