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狮山街道办事处海滨北路11号2栋西南侧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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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 项目名称狮山街道办事处海滨北路**号*栋西南侧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地址珠海市建设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单位性质行政管理联系人蔡斌超联系电话****-*******招标内容规模狮山街道办事处海滨北路**号*栋西南侧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项目来源香洲区采购办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项目类别其它招标类别施工资金来源预算内(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入围方式直接评标办法合理低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元报价上限******.**元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投标报价偏离值≤[**]%完成时间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质量要求合格项目分类小额网上交易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 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式银行转帐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 前 资格审查资料*、网上投标 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 发 放地址:价格:*.*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前 招标人/招标代理广东信******联系人李海廷联系电话****-*******-****投诉受理部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交易中心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联系电话:****-*******